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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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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近日,由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(以(yǐ)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(zhīchēng)。 注重(zhùzhòng)惠民助企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协同,是《若干举措(jǔcuò)》的三大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(xiāofèi)若干举措、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等(děng)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 《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 辽文旅发〔2025〕17号(hào) 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中国银联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(shíyóu)分公司: 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(jǔcuò)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(jiéhéshíjì)认真贯彻落实。 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(guǎnlǐjú) 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(dàliánshì)税务局 国家金融(jīnróng)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辽宁省分行 2025年6月(yuè)14日 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 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(guānyú)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(zhōngbànfā)〔2025〕16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(cuòshī)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(zhìdìng)如下措施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(kǎochá)时的重要(zhòngyào)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(shēnhuà)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发展示范地的目标(mùbiāo)任务,聚焦稳存量、育增量(zēngliàng)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 (一)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(rànglì) 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(xíngdòngjìhuà),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品(liáopǐn)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(àixīn)驿站服务(fúwù),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。 针对文体旅领域发放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(zài)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(de)市予以配套支持。 鼓励A级以上旅游(lǚyóu)景区打造消费场景、提升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(miǎnfèi)或优惠门票等活动。 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多场景多品类(pǐnlèi)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覆盖文体旅消费(xiāofèi)场景和商家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(fēngōngsī)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 (二)支持“引客入辽”释放旅游消费(xiāofèi)潜力 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,用(yòng)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口岸开设(kāishè)免税店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(tuì)税“即买即退”服务(fúwù)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 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到省内旅游的旅行社(lǚxíngshè)给予相应奖励,在奖励年度(niándù)内累计接待(jiēdài)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 对于以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(yǐnkè)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并且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班次额外予以(yǔyǐ)每人天30元(yuán)奖励。 对于组织(zǔzhī)银发(yínfā)(yínfā)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旅游专列奖励)。 全省旅行社“引客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(bù)超过3000万元。 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 (三)支持推出(tuīchū)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 鼓励旅游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(jǐngqū)100家(含)—200家(不(bù)含)并且全年(quánnián)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(de)旅游企业,给予(jǐyǔ)一次性100万元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 鼓励旅游企业发展“票根经济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(gòuyú)”等领域联动促(cù)消费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 (四)支持推出(tuīchū)“辽宁全景游”旅游线路及产品 支持在线旅游(yóu)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(liáoníng)(liáoníng)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。 对新设计的“辽宁全景(quánjǐng)游”线路产品全年累计(lěijì)订购达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(gè)市政府) (五)支持举办(jǔbàn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 推动“跟着(gēnzhe)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 每站累计(lěijì)售票5万(含)—7万(含)人次的(de),予以(yǔyǐ)30万元奖励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 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(chāoguò)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30%。 鼓励(gǔlì)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门票。 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 (六)支持举办高品质(gāopǐnzhì)剧目文艺演出 推动(tuīdòng)“跟着演出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在本政策执行(zhíxíng)期内(qīnèi)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 累计(lěijì)售票0.3万(含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,予以20万元(wànyuán)(wànyuán)奖励;0.5万(不(bù)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 鼓励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惠民门票(ménpiào)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,各市政府) (七)支持(zhīchí)文博单位推出高品质展览 推动“跟着展览去旅行”,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策划(cèhuà)推出高品质特展(tèzhǎn)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(hélǐ)延长经营时间(shíjiān),扩大接待规模。 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内累计售票人次(réncì)予以奖励(jiǎnglì)。 累计(lěijì)售票10万(wàn)(含)—15万(含)人次的,予以2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 对省外观众(guānzhòng)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 鼓励(gǔlì)主办单位推出特展惠民门票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 (八)支持(zhīchí)发展邮轮旅游 支持邮轮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经营性(jīngyíngxìng)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、旅客接待(jiēdài)能力。 对在辽宁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不低于(dīyú)10次的(de)邮轮公司,给予(jǐyǔ)不超过20万元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(rén)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(rùjìng)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。 对邮轮访问停靠天数(tiānshù)超过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(shàng)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予以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 以上奖励按照“就高不重复(chóngfù)”原则进行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沿海(yánhǎi)各市政府) (九(jiǔ))支持冰雪旅游消费 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(jiànshè)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、度假区,鼓励各地(gèdì)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 对新(xīn)获评的国家级滑雪(huáxuě)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奖励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 对省级以上滑雪旅游度假地,按(àn)年度累计售出门票收入总额同比(tóngbǐ)增长10%—15%(含)的予以一次性(yícìxìng)(yícìxìng)3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 (十)支持(zhīchí)举办各类体育赛事 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”,发挥(fāhuī)辽宁体育(tǐyù)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(duì)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各级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主体给予支持。 对于(duìyú)举办职业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商业价值等,经评审,予以(yǔyǐ)30万元(wànyuán)(wànyuán)—300万元的(de)办赛经费补助,其中“首赛(shǒusài)”给予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(guójì)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(děngjí)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、引流能力强的大众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(jiù)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 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体育局,各市政府) (十一)支持金融助力文体旅(lǚ)消费 鼓励金融机构在(zài)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(bànlǐ)流程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(chǎnpǐn)和服务,开展文旅活动和体育运动等。 鼓励相关(xiāngguān)单位与保险公司加强(jiāqiáng)合作,探索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。 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服务,推动银行卡、现金、移动(yídòng)支付等各类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(duìhuàn)机构和设施布局。 推进境外人员集中的文体旅场所银行(yínháng)网点、支付终端(zhōngduān)、ATM及自助设施建设(jiànshè)和布放,提升入境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 (责任(zérèn)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、辽宁金融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) (十二(shíèr))维护良好文体旅市场秩序 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(zōnghézhífǎ)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举报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抢票(qiǎngpiào)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行为。抓好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设施、住宿(zhùsù)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(yìngjí)处置能力。 (十三)优化文体旅(lǚ)消费服务 鼓励行业创新,对文体旅产业推出(tuīchū)的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(yíngyèxìng)演出审批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(nèiróng)审核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(quánguó)巡演”。 (十四)加强(jiāqiáng)财会监督和统计监测 主管部门将对奖励涉及的(de)票务销售、现场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(qíngkuàng)进行核查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(yísòng)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(zuòhǎo)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(yùcè),及时跟进政策施行效果。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(zījīn)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(shěng)(shěng)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(guīdìng)。对符合本措施(cuòshī)的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(tóngyī)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,次年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(bùmén)负责解释。 来源: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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